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1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时间: 2021-06-29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1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教〔2021〕77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



  为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教育部提供的基础数据,现核定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2021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预算(项目代码:Z135050000032),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 教育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切实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合理安排中央补助资金,重点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不含新建),配备特殊教育专用设备设施和仪器;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支持承担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含孤独症儿童教育中心)职能的学校和设置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普通学校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支持向重度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提供送教上门服务,为送教上门的教师提供必要的交通补助;支持普通中小学校创设融合校园文化环境,推进融合教育。


  二、各级教育、 财政部门要按照《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72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同步分解省以下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 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附件:1.2021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预算表
会让它误以为那是爱情


  2.特殊教育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财政部



教育部



  2021年4月10日



  附件1:

  2021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预算表

  单位:万元

省份 核定全年
合计 已提前下达 此次下达
合计 50000 36900 13100
河北 1900 1557 343
山西 1750 1107 643
内蒙古 1700 1098 602
辽宁 1410 1188 222
吉林 1450 1125 325
黑龙江 1190 1143 47
江苏 1870 1422 448
浙江 1670 1323 347
安徽 1700 1377 323
福建 1870 1350 520
江西 2020 1431 589
山东 2250 1764 486
河南 2350 1854 496
湖北 1850 1314 536
湖南 1920 1539 381
广东 2630 1845 785
广西 2070 1449 621
海南 1100 882 218
重庆 1500 1197 303
四川 2800 1710 1090
贵州 1970 1539 431
云南 2150 1503 647
西藏 1520 837 683
陕西 1880 1098 782
甘肃 1550 1305 245
青海 900 963 -63
宁夏 1150 855 295
新疆 1880 1125 755




  附件2:

  特殊教育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转移支付名称 特殊教育补助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教育部
资金情况

(亿元)
年度金额:
其中:中央补助 见附件1
   地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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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
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特教资源中心(教室)建设等工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95%
质量指标 薄弱特教学校改造验收达标率 100%
建设资源教室验收达标率 100%
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验收达标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特殊教育资源 扩大
随班就读规模 扩大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残疾学生及家长 ≥85%
特殊教育教师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