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绿色发展专项(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时间: 2021-06-23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绿色发展专项(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财建〔2021〕100号)





有关省、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农业绿色发展专项(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1〕455号),下达你单位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项目代码:Z135060000070)预算(拨款)指标(具体项目见附件),专项用于农业绿色发展专项(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请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分别列入2021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并接受财政部当地监管局的监督。其中,安排给832个脱贫县(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的资金,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迅速将资金分解下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发改投资〔2021〕455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参照中央做法,会同你省(区)发展改革等部门及时做好绩效目标对下分解,并将有关绩效目标和指标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附件:1.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总表(不发主送、抄送单位)

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2.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表(分发主送、抄送单位)



  3.中央基建投资绩效目标汇总表(不发主送、抄送单位)



财 政 部



  2021年4月19日



  附件1:

  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总表

  单位:万元

地区(部门) 金额
总计 150,000.00
山西省 7,322.00
安徽省 1,395.00
江西省 13,850.00
山东省 5,000.00
湖北省 17,500.00
湖南省 17,500.00
四川省 25,117.00
贵州省 19,824.00
云南省 11,562.00
陕西省 15,000.00
甘肃省 11,86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 4,070.00




  附件2:

  2021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表

  单位:万元
开弓没有回头箭
项目名称 金额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总计 150,000.00
山西省 7,322.00
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7,322.00 213.农林水支出
安徽省 1,395.00
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1,395.00 213.农林水支出
江西省 13,850.00
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13,850.00 213.农林水支出
山东省 5,000.00
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5,000.00 213.农林水支出
湖北省 17,500.00
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17,500.00 213.农林水支出
湖南省 17,500.00
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17,500.00 213.农林水支出
四川省 25,117.00
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25,117.00 213.农林水支出
贵州省 19,824.00
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19,824.00 213.农林水支出
云南省 11,562.00
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11,562.00 213.农林水支出
陕西省 15,000.00
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15,000.00 213.农林水支出
甘肃省 11,860.00
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11,860.00 213.农林水支出
宁夏回族自治区 4,070.00
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4,070.00 213.农林水支出




  附件3:

  中央基建投资绩效目标汇总表

  (2021年度)

专项名称 农业绿色发展专项(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中央基建投资(万元) 150000
总体目标   项目县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和治理任务,同步建立可持续的工程建后管护运营长效机制,打造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区。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实施效果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项目个数 65个
质量指标 项目建设质量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按照实施方案进度计划率 按计划实施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完工项目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75%
完工项目县化肥农药利用率 ≥4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完工项目县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水平 进一步提高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和机构满意度 ≥90%
过程管理指标 计划管理指标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达标率 100%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95%
资金管理指标 中央基建投资执行率 ≥65%
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 ≥80%
项目管理指标 项目开工率 ≥90%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10%
监督检查指标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1%